上個月發生的那場小車禍,今天終於要談到和解的問題了。
這2個禮拜學校比較忙,都五點才回家,也沒時間去看那位女士,想說今天下午下班順便去看看,結果早上就收到他女兒的簡訊,請我方車險去處理和解事宜.......
想不到他也搬來一個說話大聲的保險人,說如果只是理賠醫藥費無法接受....... 我方的保險人員就一直想聽聽他的需求到底是如何,結果他還反問:你覺得一條腿值多少錢? 我方就說:又不是賣豬肉秤金論兩的..... 對方可能因為之前都沒有說到要我理賠的事也不好說,就推給那位保險朋友說。 對方就說:他之前也是車禍,賠了人家一百三十幾萬,隔壁最近也剛好有一個車禍,脛骨開刀,賠20幾萬,她們是希望可以陪30萬。 啥?30萬?我當場嚇了一大跳? 現在是搶人喔?到底是誰撞誰啊?我們常常去看你並不是因為我們覺得自己有錯,而是因為我們認同你說的“大家都倒楣”,基於關懷的立場..... 之前態度也都很明理,現在是怎樣?獅子大開口?馬上讓我對他的同情心消耗殆盡...... 基於道義,我願意賠償,但這個數字..... 你說財損。又沒工作、沒請看護、是要怎樣衡量財損?買的藥嗎?花的計程車費嗎? 去醫院看她時得知她右手有小兒麻痺,會不會是因為這樣導致沒注意身邊有車子而重心不穩呢? 現在還是要請調解委員會出面了,不是說大聲就贏,請中立人士公評還是有效的解決方法,尤其是遇到這種要盧的。 既然這樣的話,我方保險也說了,那就不用急了。無法有共識的話就協調了..... 我婆婆聽到要30萬差點沒氣結,她說明明就是對方的車一直偏過來撞我們的﹝她坐在後座。如果是對方態度也都不錯,包個紅包給她過過運是可以...... 不過她又舉了幾個朋友的例子,也是有倒楣的個案,尤其一些判決又很偏袒受傷的一方。 調解委員會。還真的要走到這一步。或許以後還要上法院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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