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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小蘿蔔幼稚園的親師座談和開學都遇到了颱風,所以第二天媽咪想說就開車帶你去,順便看看老師和那邊的環境。

向學校請了假,也載著阿嬤和小香菇就出發了,開到復興路的時候就在想:早上車子好多,以後還是麻煩阿嬤帶你去上學,不然我上班會遲到......

開到一半忽然聽到有機車“ㄎㄟ”到我車子的聲音,馬上轉頭一看,就在同一個時間那台機車無法平衡就“框啷~~~碰!!”

我馬上把車子停到旁邊下車查看,因為車多車速不快,再加上他也只是“ㄎㄟ”到,車身翻倒而已,心裡想說:應該沒事吧?﹝幹麻自己來撞我的車啊?﹞

不過這個婦人掙扎著站不起來,直說小腿很痛~~旁邊的路人幫忙叫了救護車。就在等待的時候,路人一直問他要不要叫警察.......他考慮了一下才說好。﹝我當時沒有主動叫,是因為覺得不嚴重,應該將他扶起來就沒事了吧!?﹞

他為什麼一開始沒有要叫警察,大概也覺得是自己疏忽,不用叫警察處理。﹝不過事後我真的很慶幸那位好心的路人叫了警察....﹞

於是.....救護車來了﹝在旁人的“強烈”建議下,送到了宜蘭醫院﹞,警察也來了....

﹝記車牌﹞ ﹝開始測量﹞

他問我當時的情況,我說:車子已經通過她了,她自己來撞我的車後面的。

她的摩托車沒有移動現場,就在她倒下來的地方扶起來的,已經都跨到車道的一半了!

↑地上白白的刮痕,應該是她的腳踏墊旁的塑膠或是引擎刮到的,證明:人真的不是我撞的喔!是她自己越騎越出來撞到我的耶~~

↑我的車......暑假也才剛花了2萬五重新弄板金、拷漆,就凹了一個小洞....嗚嗚....

不過這沒有什麼好心疼的,大家都不願發生意外,已經發生了,就只求雙方身體不要有什麼損害.....

警察和我媽聊著天,我媽說:本來是昨天開學,就遇到了颱風,今天算是第一天上課。

警察笑著說:上學第一天遇到颱風、第二天遇到車禍!

...............無言.....................^^"

警察交代我先帶小朋友去上課,接著去醫院看她一下,然後要到派出所去“備案”。

去到了宜蘭醫院的急診室,竟然也遇到了學校的工友,他說被蜜蜂叮到了臉......﹝怎麼大家都這麼倒楣?﹞

詢問了櫃檯:剛剛8點有一個車禍送進來的婦人在哪?﹝當時沒有問她的姓名﹞

櫃檯小姐:你要有確實的名字,早上已經有7個車禍由救護車送來的人了!﹝啥?7個?也才8點多耶!﹞那你要自己進去找喔。

早上的急診室已經像是開業很久般的熱鬧,人進人出的沸騰著......

找到了那位婦人,原來她還沒連絡到她的家人,醫師說:她的左腳骨頭碎掉了,需要開刀。﹝啥米??我有沒有聽錯?怎麼這麼嚴重?怎麼會這樣呢??﹞

向那位婦人安慰了一下、詢問了姓名,跟她說明我要到警局備案了。﹝雖然人不是我撞的,不過因為她的傷勢嚴重,我的心情也亂糟糟的!﹞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到了派出所,小香菇一直說不要進去﹝大概是他每次沒有乖乖坐車,我們就拿警察嚇唬他,所以怕警察,怎會這樣?警察是保護我們的耶!下次不可以再嚇他了!﹞,於是他就和舅公在外面等......

警察說下午我下班再去找他備案,順便拿車子的保險卡過來,我就先回學校了。

到了學校馬上打電話問了保單的範圍,順便告知發生車禍﹝要在24小時內通報﹞,原來老公打算買新車,於是今年就只有保強制險而已,沒有保意外險。雖然強制險已經有理賠醫療的實支實付範圍,但覺得只保最低階的而已,有些懊惱。﹝總在意外發生之後才懊悔保的不夠多﹞

不過警察說:意外險主要是理賠“車損”的部分,像這樣的小車禍應也不需要。﹝是這樣嗎?﹞

以煩悶的心情上完了今天的課,就在準備去派出所之前心情更是糟,畢竟長這麼大我還沒去過派出所耶!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約了老公一起去,到了警局裡面的長官用呼叫器叫早上那位警察回來:.....回來寫筆錄,快一點喔!      ﹝過了20分鐘~~~﹞

警官又呼叫:你在幹麻啦?人家等很久了咧~~﹝心想,這個警察真愛民!﹞

一會兒,早上那位測量的警察也出現了,一進門就說:你幫我寫筆錄也可以啊,車禍不處理小組!

開始做筆錄,他拿出了錄音機。﹝害我有點緊張,還錄音ㄟ﹞

詢問了當時發生的情形、天氣、路況、車損部位、事故地點、乘載人數......突然問一句:“烏林某”﹝有沒有喝﹞?

我還問他:“林啥”?﹝喝什麼?﹞

他笑了笑說:有沒有喝酒?

喔喔~~沒有!^^"

結束了之後他說: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!有空去看看她就可以了。

之後看她要不要告你﹝受傷的人有權利告﹞再處理?唉......還是挺麻煩!

在我們做筆錄的時候,也有車禍的報案電話。警官說:又車禍?!歹年冬~~~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晚上我們提著水果去宜蘭醫院探望他,雖然不是我們的錯,不過心裡還是有點忐忑,如果他的家人是“恰龍恰鳳”的流氓,也是很麻煩的一件事!

到了病房,她的3個兒女都在,展現了明理的態度,還在等開刀,因為醫師時間排不出來。

跟她說明醫藥費保險公司會支付,我們還會去看她之後,就離開了.....心裡雖然比較踏實,不過一個人受傷,累了全家人,我們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!我開車很小心的說,對方如果不小心,事故還是會發生.......

有了這次經驗,真的覺得,報警是保護雙方的唯一選擇。因為現在都有強制險,反正都是保險公司付錢。如果當初沒有那個好心的路人幫我們報警的話,她的醫藥費基於道義的立場我肯定是要幫忙出的。而且沒有真憑實據,就看誰說的大聲囉?

現在就看對方的處理態度,如果她沒有要告我,就包個紅包給她過過運吧!

我也該去拜拜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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